读者:我是法国人配偶,已经结婚五年了,有两个孩子。请问我如何申请加入法国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律师:法国公民的配偶可以声明(DECLARATION ACQUISITIVE)的方式加入法国国籍,条件是:
·结婚三年以上,但婚前或婚后同法籍配偶育有子女者不受此限。
·共同生活未终止
·持有合法居留证
·能够使用法语交谈
·未受刑事处罚,未曾被遣返或被禁止入境。
申请法籍首先要向居住地的小审法院(TRIBUNAL D’INSTANCE)提交法籍申请。
·申请书共两份,上面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名和受理法院的签收。
·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文件有:
- 结婚证
- 配偶双方在法官面前签署共同生活证明
- 能够证明共同生活的文件,如两人的住房租约,房租单和税单等。
- 法籍配偶的国籍证明
- 此前十年居住国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 居留证复印件
必要时还需提供 :
- 子女的出生证明
- 子女在父母处居住的证明。
- 要求更名者的更名申请
当事人提交上述文件后,将收到一份回执。
如果文件齐全,小审法院的法官将申请转给内政部国籍处审理。行政部门在出具回执后的一年内作出决定。
审理包括是否掌握法语或融入法国社会。(民法典第 21-2 和 21-24条)。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将获得一个号码,作为拥有法籍的证明。获得法籍的时间自登记之日算起。
如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将收到拒绝信,·并可在六个月内通过律师向大审法院提出起诉。
对于以欺诈手段获得法籍者, 检察院可在发现欺诈行为后的两年内向大审法院提出异议。需要注意的是,加入法籍者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欺诈而被检察院剥夺国籍者将成为无国籍者。
凡在入籍声明上注明未成年和未婚子女者,其子女在申请被批准时同时获得法籍。 获得法籍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可担任公职。同时,入籍者还有承担法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民法典在税收, 婚姻,家庭规定的义务)。其民事档案转由法国外交部中央档案馆保存。
最后,申请者还可要求根据法国习惯提出更名。更名启事应在宪报(Journal Officiel)上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