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移徙与发展:就国际移徙展开政府合作(2)
发布时间:2008-07-1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B. 全球性倡议
在各国政府发起的多边倡议中,国际移徙问题全球委员会的工作特别值得一提。该委员会由19位以个人身份出任的专家委员组成,得到了30多个国家政府的支持。委员会2005年10月发布的报告中提出33条建议,旨在加强对国际移徙问题的国家、区域和全球治理(Global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2005)。委员会的报告和建议为大会国际移徙和发展问题高级别对话提供了关键性投入。波恩倡议是另一项政府间努力,这个由国家主导的磋商进程编写了《移徙管理国际议程》。
2003年4月,劳工组织、移徙组织、人权高专办、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署)和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的主管成立了日内瓦移徙小组。针对全球委员会提出的建议,秘书长请该小组成员扩大成员数目,并修改其职权范围。该小组得到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开发署、人口基金和世界银行的加入,并改名为全球移徙小组。该小组于2006年5月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并将间隔一定时间开会,以协调各项活动,改善联合国系统内部和与移徙组织的协调一致,处理各种国际移徙问题。
在联合国系统内,没有任何一个实体拥有系统处理所有各种国际移徙问题的权限。构成全球移徙小组的每个联合国组织负责处理国际移徙与发展问题的不同方面,有时还存在重叠,而且每个组织有其自身的理事会。由116个成员国组成的移徙组织,其侧重点放在内容广泛的移徙问题,却又不属于联合国系统。
全球移徙小组若干成员的理事会不一定连续审议移徙问题。由于每个理事会彼此独立地制定任务,系统内的应对措施缺乏协调十分常见。尽管这一情况对全球移徙小组成员之间有效地协调移徙活动构成挑战,但他们仍然致力于确保加强系统内部以及与移徙组织之间的协调一致。在推动有权处理国际移徙问题的各实体之间的对话方面,全球移徙小组的成立标志着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在国际社会应对移徙与发展带来的各种挑战和机遇的业务和政策措施方面,该小组将率先改善总体实效。
在联合国政府间进程范围内,大会通过其两个委员会(即处理国际移徙、人权及人道主义问题的第三委员会以及审议国际移徙与发展问题的第二委员会)的工作,保持对国际移徙问题的关注。尽管这些委员会的工作确保了这一主题得到应有的持续关注,但由于程序流于形式,妨碍了对如何务实地应对国际移徙问题给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进行深入审议。
正如下文C节所述,在区域一级建立政府间非正式磋商进程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就审议在联合国内部是否可能建立全球磋商进程而言,时机或许已经成熟,这一进程将使各国政府能够制定建设性做法,把国际移徙对发展作出的潜在贡献化为现实。这一全球进程将建立在区域进程之上,并可充当各国政府与全球移徙小组之间的纽带,以确保联合国系统与移徙组织共同开展的活动相辅相成,并结合各国政府在双边和区域一级采取的举措,使得整体实效大于各部分之和。
这个全球磋商进程将不采用在联合国内建立新的机构的形式,也不期望通过谈判取得成果,也将不根据严格的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它将是一个开放性的机构,让在应对移徙挑战方面拥有第一手经验的政府代表参与进来。
国际移徙与发展问题高级别对话的筹备工作,已经在国家一级增强了对话,负责处理国际移徙与发展的关系的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也得到改善。定期参与全球磋商进程,将在国家一级保持持续协调和增强一致的动力,并指导拟定更加切实有效和协调一致的政策,使国际移徙成为发展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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