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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 盟:制定无证者递解出境规定协议

发布时间:2008-05-07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法新社斯特拉斯堡讯】欧盟周三在有关把非法移民递解出境或把非法移民的身份转为合法的规定方面制定了协议的基础,协议主要允许把非法移民的留置期限延长为18个月。

据熟悉谈判内情人士的消息,协议主要规定:对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施以留置措施最长期限为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再延长12个月。

据另一个消息,协议的文本还规定:也可把没有家长陪伴的无证外国未成年人关入留置中心。

马特说:“我们达成了一个协议,现在只需在两个机构里(欧盟成员国理事会和欧盟议会)征得大多数的同意。”

这个协议草案文本已经讨论了大约3年,周三才宣布达成原则性的协议。在欧洲的非法移民的问题经常引起争论。

贝卢斯科尼未来新政府的内政部长马罗尼近日扬言要“更严厉地取缔非法移民”和“加强警察的扫荡行动”。

法国已表示要在今年下半年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把协调欧盟移民政策作为其优先行动之一。

据德国保守党出身的欧盟议会谈判员韦伯指出,协议文本不涉及申请避难者,“不把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当做刑事嫌犯”。它包括两个可能性,或者对当事人组织驱逐措施,或者把他们的身份转为合法,“以避免把他们当成现代奴隶”。

韦伯指出:“欧盟27国希望在非法移民返回其祖籍国方面作出实际的规定,欧盟议会则要求做出一系列的保证。”他强调“根据自愿返国和非政府组织可进入留置地点的原则,在家庭权利方面获得了良好的结果”。这个法案另外还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在5年期间内禁止回到欧盟。

[来源:法国欧洲时报 200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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