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籍国和目的地国需要加强合作,增进养老金的可携带性,确保移徙者不会因为在整个就业生涯中曾在不只一个国家工作而受到惩罚。这方面的最佳做法包括允许缴款期的合并计算,并确保移徙者都能够从他们缴款的每一个养老金计划获得公平的替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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