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入籍新法案被指炮制二等公民 恐失华人选票(图)
发布时间:2014-06-1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中新社6月18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提交的《加强加拿大公民法》的入籍新法案《C-24法案》,即将进行三读表决。新法中的一些条款(Canadian Bar Association,简称CBA)被部分移民律师以及卑诗民权组织猛烈抨击。认为把非英语系的新移民制造成二等公民,是可能违宪或违反人权。王仁铎律师预期,联邦保守党将失去部分华人的选票。
亚历山大曾多次公开批评一些移民律师,恶意批评联邦政府改革移民法规的努力,指他们只着眼移民生意,管他是恐怖分子或严重罪犯,置加国的保安和安全于不顾。亚历山大的言论受到律师以及民权团体反驳。
移民律师王仁铎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C-24法案》有不少问题,大部分内容是剥夺新移民的公民权利,非英语系移民例如中国等亚洲地区移民受影响最大。他指《C-24法案》主要的问题是大幅延长“坐移民监”的年期、提高申请入籍人士的英语水平,以及提高豁免应考入籍试的年龄资格,由55岁提高至65岁。
王仁铎说:“根据这些新规定,少数族裔包括华人移民就很难入籍,因为很多华裔移民英语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无投票权,就算华裔人数众多,无投票权,意味这群族裔就无影响力,华人的选票无形中少了很多。”
《C-24法案》另一项内容是申请人要表达居留加国的意愿,他表示:“此举更剥夺新移民发展的权利,举例说,新移民的子女想出国留学也有问题,因为移民官可能指他们没有意愿留在加国居住,新移民的发展空间就受到限制。”
此外,CBA递交对《C-24法案》的意见,表达了对新法部分条款可能违宪的担忧,指该法赋予政府更大的权力去取消公民资格,以及要求入籍申请人证明他们有在加拿大居住的意愿,证明取得公民身份后,打算在加拿大居住,这可能违反加拿大权利及自由宪章对迁徙自由的保障。(叶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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