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奥巴马政府一项让移民权利倡导者高兴、让保守派愤怒的新政策,数万名“追梦人”——在孩提时代被带到美国的年轻非法移民——本月从阴影下走出来,申请临时工作许可和延期遣返。这一幕很难不让人感动。
尽管这项政策相当慷慨和人道,但它只代表了遣返这个问题的一个方面。奥巴马任期内,遣返人数创纪录增长,其中很多案子的法律依据有违我们的基本公平观念。这些不公正现象早在他上任之前就存在了;它们始于1996年,当时移民政策被大幅收紧,非公民(包括合法永久居民)变得非常容易被遣返,哪怕仅仅是因为多年前犯的小罪,他们的程序性权利或司法自由裁量权几乎没有任何份量。
以35岁的马尔科·梅里诺-费尔南德斯(Marco Merino-Fernandez)为例。他是我执教的法学院旗下一家诊所的客户。5个月大时,他被父母以合法途径从智利带到美国,但像许多合法永久居民一样,他从未成为美国公民。他的英语说得很流利,还在佛罗里达州取得了普通教育发展(Gener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简称GED)证书。2006年从国外度假回来时,他向移民官员出示了他的绿卡。官员发现,梅里诺-费尔南德斯曾于10多年前因持有毒品(少量大麻和LSD)而被判犯有两项轻罪。
他被拘留了几个月。一场简短的庭审过后,法官裁定他是“一名恶性重罪犯”,下令将他遣返智利。然而,他自从婴儿时期便没再去过智利,在那里只有几名亲戚。到达智利后,他于2007年获悉母亲在佛罗里达去世,但他不能返回美国参加母亲的葬礼。
在1996年之前,遣返人数相对较少,因为各种保障措施允许法官展现同情,并认可罪犯的改造。但自那时以来,史上最开放的社会之一建立起一个庞大、昂贵、苛刻且往往武断的驱逐制度。从2001年到2010年,100多万人因入境美国后的犯罪行为被遣返。
这些思乡的流亡者遍布全世界。在葡萄牙沿海的亚速尔群岛,就生活着戴着红袜队(Red Sox)帽子、讲英语时带有浓重波士顿口音的新英格兰人。他们中的大多数不懂葡萄牙语。“老实说,这一切让人讨厌,”其中的一个人告诉我。其他一些人想起远在美国的家人时潸然泪下。
多米尼加共和国生活着很多纽约人。美国已向该国遣返了大约3万人。社会科学家戴维·C·布拉泽顿(David C. Brotherton)和路易斯·巴里奥斯(Luis Barrios)在去年出版的一本书中发现,他们在服装、步态以及语言方面的鲜明特征,凸显他们难以融入当地社会。
在一项以曾在美国长期居住(平均为14年)的拉美遣返者为对象的研究中,社会学家M·凯瑟琳·丁厄曼(M. Kathleen Dingeman)和鲁文·G·朗博(Rubén G. Rumbaut)发现,孩提时代进入美国的被驱逐人员受到的伤害最大。遣返至萨尔瓦多(上世纪80年代时,该国内战导致很多人逃离)的人遭到歧视,原因在于他们的口音、着装,以及加州帮派主题的纹身。
2004年,45岁的纽约人卡尔文·詹姆斯(Calvin James)被迫和妻子以及他们年幼的儿子分开,被遣返至12岁就不曾居住过的牙买加,原因是他曾因销售毒品被判有罪。正如记者朱莉安娜·翁·亨(Julianne Ong Hing)所描述的,当地警方问了詹姆斯一些常规问题:你有要联系的家人吗?你将住在什么地址?但詹姆斯在那里举目无亲。他到了西班牙镇,一个被他称为“战场”的犯罪猖獗的社区,后来找到了低薪工作。
数百名柬埔寨年轻人被遣返至一个他们除了恐怖故事以外不甚了了的国度(他们的家人当年逃脱了红色高棉的杀戮)。纪录片《被判回家》(Sentenced Home)讲述了隆伦(Loeun Lun)的故事。6岁时,他被带到了美国。19岁时,他因在一个购物商场开枪(无人受伤)而在监狱服刑11个月,但他后来改头换面重新做人。即使这样,他还是在2003年27岁时被遣返了。
遣返可能相当不人道,甚至有生命危险。2000年,海地政府对美国遣返的罪犯实行强制性无限期拘禁。在海地的监狱里,遣返人员得不到基本的卫生、营养和医疗,还要遭受脚气和霍乱等疾病爆发的影响。
这项规模庞大的遣返实验并没有制止非法移民,他们的数量在2000年到2007年之间稳步增加。它也没能大幅降低严重犯罪率。2007年的一项研究发现,出生在美国的18至29岁男性的入狱率是海外出生的同龄男性的五倍。遣返实验的“成果”是强行拆散了数十万家庭——对留在美国的孩子和年迈双亲而言,这是尤其严酷的命运。
“好吧,那很严厉,”一些人说,“但他们触犯了法律,还有什么可说的。”犯法固然是事实。但法律不是一刀切的东西。正如法官菲利克斯·法兰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所说的,自由裁量权让法律的执行更人道、也更有效率。
没错,部分遣返者曾被判犯有重罪。但多数人的犯罪行为涉及毒品,或是盗窃、简单人身攻击和醉酒驾驶等轻罪。尤其对非暴力的毒品犯罪和未成年时的犯罪而言,终身驱逐是不人道、严厉程度超出比例的处罚。
对那些在美国长大、上学、养家的人,什么样的法律观可以证明驱逐他们是合理的?永久禁止他们回家,就连探访家人都不行,这么做究竟达到了什么目的?
2010年帕蒂利亚诉肯塔基州一案的判决中,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承认,很多刑事辩护律师对移民法不甚了解,如果他们为客户提供遣返方面的建议,也往往是糟糕的建议。其结果是,很多人同意认罪,从而不必要地导致遣返。然而,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已经规定,一旦他们被遣返,就不能重审他们的案件了。法治好像止于边界。
尽管大多数专家认为,我们需要对签证制度进行改革,更好地管控边界,同时针对那些已经在美国的人实施一项大规模合法化计划,但至今还没有通过任何全面法律。在立法日程上,遣返者困境的地位甚至更低——如果这件事还在日程上的话。结果,遣返仍在进行。
丹尼尔·坎斯特伦(Daniel Kanstroom)是波士顿学院(Boston College)的法学教授,他也是一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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