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将提出修例杜绝“假难民”
发布时间:2016-04-15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假难民”滥用免遣返声请机制,保安局下周二将向立法会提出修例,建议更新《入境条例》中“未获授权进境者”定义,由以往只针对内地、澳门、越南人蛇,扩阔至巴基斯坦、印尼、孟加拉、尼泊尔、斯里兰卡、索马里、阿富汗及尼日利亚等国籍人士,并提高刑罚;订明偷渡入境者,即使持旅游证件,亦不获豁免,须接受入境处检查,否则违法。当局亦表明,现阶段不考虑向中央提请退出《禁止酷刑公约》。
《星岛日报》报道,保安局将提出修订《入境条例》,扩大当中“未获授权进境者”定义,由原先的中、澳、越人蛇,加入多个非华裔非法入境者的主要来源国家,提高对该些国家偷渡者的刑罚。
据现时法例,偷渡来港者若持有有效旅游证件,可获豁免,不被视为“未获授权进境者”。当局建议修订豁免条文,规定持旅游证件的偷渡者,须循合法途径进入本港,即接受入境处核实或查问,否则被视为非法入境。
保安局又指,退出《公约》不适用于香港特区,未有计划在检讨声请机制的过程中,向中央政府提出退出《公约》。当局并研究,要求部分来自免签证国家的旅客出发前先上网登记资料,供入境处做风险评估。局长黎栋国昨说,将加派人手处理声请,会考虑聘请富经验的退休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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