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署:欧盟成员国在审批庇护申请方面缺乏统一性(图)
发布时间:2010-03-30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欧盟曾在2005年制定了庇护程序指令,旨在统一欧盟各国审批难民地位的程序。但是联合国难民署对12个欧盟成员国的庇护审批实践进行研究后发现,实际情况并不符合颁布指令的初衷。
联合国难民署3月26日表示,在这12个欧盟国家中,处理庇护申请的做法各不相同,在有些情况下,甚至可能违反了国际法。
难民署发言人弗莱明(Melissa Fleming)指出,在许多申请的审批过程中,没有如《欧盟庇护程序指令》要求的那样,申请人得到机会面谈,有面谈时,申请人往往没有被给予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或者解释他们的申请,而且面谈也常常没有提供翻译,或者翻译质量不高。
弗莱明说:“在一个欧盟国家,难民署发现了171份完全相同的面谈报告,这些报告上只有申请人的名字和来源国有所不同。难民署还发现有三个国家采用所谓的‘安全来源国’名单作为批准与否的基础。还有一些国家对来自所谓的‘安全国家’的申请者存在‘加速程序’。”
难民署指出,这些做法削弱了对庇护申请人的保护,造成了申请人获得保护的需要没有得到恰当的确认,而有可能会被遣送回国而面临迫害或者更严重的伤害。
难民署强调,批准庇护的决定是最为困难的司法和行政决定之一,涉及非常复杂的评估,事关申请人的前途,甚至有可能意味着申请人的生死存亡。
难民署表示愿意帮助这些欧盟国家分析问题,为他们提供培训与支持,以便改进庇护审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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