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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 盟:跨国婚姻不容易,离婚更难

发布时间:2008-08-10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一般来说,离婚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夫妻双方来自不同国家,或者生活在外国,离婚就会变得更加复杂。如果丈夫来自德国、妻子来自法国,而两人又恰巧生活在意大利,他们想离婚该依照哪国法律呢?毕竟欧盟不同国家有关离婚的法律条文大相径庭。

妻子来自法国,丈夫来自英国,两人一起搬到巴黎,但幸福的婚姻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丈夫发现妻子在外面又有了新欢。丈夫无法原谅妻子,当天下午就向法国有关部门提交了离婚申请。根据法国离婚法,由于妻子要对婚姻破裂负责,因此只能获得很少的抚养费。但如果妻子根据英国法律提出离婚,那么在离婚程序中,她的出轨行为就不会被考虑进去。与德国类似,英国的离婚法也不太关心谁应该对婚姻关系破裂负责。

在结束跨国婚姻时,类似的不一致或者不公平现象比比皆是。专门负责家庭法的律师马克·雷恩就经常遇到类似案例。他的律师事务所位于布鲁塞尔附近,委托人不仅来自比利时,也来自其他欧盟国家。

雷恩介绍说,几年前,比利时为了与其他欧盟国家,例如德国或者荷兰保持一致而修改了离婚法:„之前在比利时离婚需要两个理由。其一是证明婚姻关系中出现了问题,例如其中一方有外遇,第二是分居至少两年。新的婚姻法简化了离婚程序。责任原则被保留了下来,但是分居年限被缩短到一年。另外,夫妻一方如果向法院两次提出离婚申请,那么另一半即使不愿意也没有办法。"

不过与德国一样,新的婚姻法中,扶养费不再与责任问题挂钩。即便是妻子出轨,但只要她能证明离婚后仍需要对方供养,也有权获得抚养费。

但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都是外国人,那么离婚手续就复杂得多了。„现在比利时有一个法院专门负责为共同居住在比利时的外国夫妇办理离婚。不过外国夫妇也可以选择在国籍所在地办理离婚,例如德国。但是他们必须一开始就做出选择,而且必须由两个人共同决定。"

换句话说,如果夫妻一方是德国人,另一方是比利时人,两人共同生活在比利时,那么离婚手续要么只能在德国办理,要么只能在比利时办理,而且最终决定需要双方共同认可。

而在其他欧盟国家情况则有所不同,谁先提出离婚,谁就拥有主动权。选择在德国或者比利时办理离婚手续,最终结果差距并不很大,但如果在瑞典或者波兰之间做出选择,就会有天壤之别。瑞典的离婚法在欧盟中最为宽松自由,而波兰实行责任原则,离婚的责任方不可能获得任何抚养费,另外波兰政府也坚决不肯简化或者加快离婚程序。如果在马耳他离婚则是根本不可能的。

为此,欧盟方面多次提出建议,平衡这种差异,寻找适合跨国婚姻的统一规定,但却从未成功。两周前,欧盟国家的司法部长再次聚首布鲁塞尔,就制定欧盟统一规定进行讨论。统一的规定当然会让律师工作轻松许多,但雷恩认为,欧盟在可见的将来还不可能达成这样的一致。„斯洛文尼亚、德国、瑞典的体系各不相同,而且这些不同的体系都已经使用发展了几十年。因此我不认为,今后几年欧盟能在这一问题上达成一致。这需要时间。而且还要以不同国家的国民改变心态为前提。"

欧盟制定统一离婚法的道路还很漫长。这一天能否真的到来也还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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