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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 麦:坚持合法居留权原则 不赞成欧洲法院判决

发布时间:2008-08-07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法新社巴黎8月5日电:丹麦首相拉斯穆森5日宣布,他不赞成欧洲法院作出的放松家庭团聚规定的判决,并将就此与欧盟成员国和欧委会取得联系。拉斯穆森结束度假召开紧急记者招待会。他在会上宣布,“丹麦政府根本不同意这项判决,”认为很可能破坏丹麦相当严格的家庭团聚政策。他这样做是为了平息这项判决在丹麦政界引发的日渐严重的危机。

欧洲法院7月25日审理爱尔兰四个案子,作出上述判决。判决指出,根据欧盟2004年关于人员自由流通的指令,某欧盟公民的非欧盟籍配偶可以与这位欧盟公民流动和居留,而无需事先在某个成员国合法居住过一段时间。

拉斯穆森在丹麦电视新闻二台上宣布,“由丹麦自己决定其移民政策,政府不会因为欧洲法院的这项判决而改变本国的政策。”他说,“欧盟公民携带家眷是正常的,但是他们的配偶需要拥有欧盟的合法居住权。”他表示,“许多国家象丹麦一样,也认为法院的这项判决不合理。我们不想接受这一判决。”他将“立即与欧委会以及与丹麦立场一致的国家取得联系。”

丹麦的自由-保守党联合政府得到极右派政党丹麦人民党的支持,在丹麦执政并且保住了政权。丹麦人民党奉行的移民政策极其严格。以家庭团聚方式进入丹麦的人员的数量从2001年的13000人减至2007年的4500人。

另据法新社消息,在最近一段时期,法国、利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都开始收紧家庭团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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