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劳动部8日表示,为了使中小企业能够迅速补充必要的人力,同时加强对外国工人的支援,对《外国工人雇佣相关法律修改案》”进行了立法预告。
根据修改案,中小企业对工作期限(3年)已满的外国工人,只要向劳动部提出重新雇用申请,就可以继续雇用,时间最长可延至5年,而无需出境一个月后再入境。
修改案还规定,在3年就业期限内,当事人之间可自行决定过去被限制在一年的工作合同期限。
截止到4月末,在韩国适用雇佣许可制的外国工人达到37.7032万名,其中普通工人11.6283万名,朝鲜族26.0749万名。
上一篇:美国:移民局举行公民入籍宣誓 801华人圆“美国梦”
下一篇:英国:打击非法移民出新招 游击战连环计双管齐下
The Institute of Migration Studies, Shandong University Add: No.27,Shandananlu,250100,Jinan,Shandong, P.R.China Tel/Fax: 0531-88377009 Email: imssdu@126.com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移民研究所 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电话:(86)-531-88377009 Email: imssd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