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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政策的具体分析

发布时间:2009-03-1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美国于1990年在该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设立了简称为“EB-5”的移民签证类别。EB-5投资移民项目的实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者到美国投资,新创立企业或者购买原有的企业,从而为美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1990-1993年之间,该项目要求投资者投资100万美金,并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由于资金要求过高,且有创造就业机会的压力,所以当时申请人数很少。1993年,EB-5移民法又增设了“地区中心移民方案”,投资者只要投资50万美金到政府核准的“地区中心”即可,且不要求必须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间接创造也可以满足要求。这个投资方式适合那些不想要积极管理产业的投资人,而传统的一百万美金的投资,则适合那些想要亲自管理企业的投资人。

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移民通道。 1、对申请人没有经商背景、年龄、学历及英语要求;2、资产要求宽松,只需要证明其资产来源的合法性即可,另外赠予、继承或者贷款所获资产都被承认;3、无居住限制,申请成功后可自由选择美国任何一个城市居住,可以居住在美国,也可以回国居住;4、一人申请,全家绿卡(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移民后可以享受美国的优厚福利待遇,孩子基础教育免费,并且有更多的机会就读美国名校及其他世界一流高等学府。5、不需要面试,由律师直接将申请材料递交美国国家签证中心即可。

高水准教育造就了美国在世界科技领域的领先地位,虽然费用昂贵,但是丝毫没有减弱众多家长为子女办理美国留学的热情。

有利必有弊,美国EB-5投资无政府担保,投资者需自行承担商业风险,所以我们只建议那些资金雄厚、善于经营、有战略发展眼光的商业人士及那些为了方便孩子留学的人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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