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国和原籍国政府应该支持移徙者及其家人的创业精神,途径是确保移徙者有机会获得金融机构的服务,提供管理实践、营销和创办企业的其他相关题目的培训,并在必要时提供资金援助。通过汇款或移徙者回归,创业精神在目的地国和原籍国得到培育,如果跨界商业联系发展,在两者都是如此。
在一些情况下,不准移徙者自营职业的管理障碍阻碍了移徙者的创业精神。希望鼓励移徙者创业的国家应该审查有关自营职业移徙者的规定,特别是涉及已获长期居留权移徙者的规定。促进创业精神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确保移徙者同公民一样,有同等机会获得信贷和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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