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移民
十九世纪,人口增长和饥荒是成千上万的瑞士人被迫对外移民的两个重要因素。1816年到1817年、1845年到1855年和1880年到1885年之间,曾出现过三次移民浪潮。
尽管,多数瑞士人移民到南美洲,但瑞士的“殖民地”遍布世界各地。
同一州的瑞士人倾向于一起上路。有些州将“不需要的公民”输送到海外。很多城镇,特别是很多美国城镇,是由创建者原所在州的州名命名。
移居海外的瑞士人并非都是为了逃避贫困。很多人到其它国家传授技术,有时是受到当地政府的邀请;有时是出自个人的意愿。
外来移民
移居海外的瑞士人被外国移民,特别是来自德国、意大利和奥地利的移民所平衡。
移民中的政治避难者多受过高等教育。1830年,瑞士邻国的革新运动失败后,瑞士迎来了第一次移民浪潮;第二次浪潮出现在1848革命之后。德国移民在瑞士找到了教师的工作。1833年,苏黎世大学建立之时,几乎所有的教师都是来自德国的移民。其它学校和大学也由德国避难者执教。其它移民为瑞士带来了工业企业技术。
此外,很多移民,特别是意大利移民,为大型工程的建造来到瑞士,如修建圣哥达隧道。
外籍人口
十八世纪末期法国入侵时,各地瑞士人之间的主要不平等被忽略,但部分群体仍缺乏政治和社会权利。
犹太人:几个世纪以来,犹太人的权利一直严重地受到限制。有时,他们甚至在瑞士联邦(如西欧的其它很多国家一样)受到刑罚。从十四世纪中期开始,犹太人首先被赶出了城镇;之后,又被限制只能在特定的区域内活动。
十八世纪时,犹太人受到更多的限制。他们只能在现代阿尔高州的两个村庄中生活:即兰格瑙(Lengnau)和安汀根(Endingen)。
1798年,在海尔维第共和国的统治下,犹太人取得了自由选择居住地和职业的权力;1803年的调停法案签订后,犹太人又再次受到限制。直到19世纪60年代,瑞士犹太人才取得了选举权,并且可以自由居住和工作。1874宪法最终保证了他们的信仰自由。
无家可归者:所谓的“无家可归者”指的是那些没有在地方登记的公民,且被迫过着流浪的生活。
出于多种原因,人们可能失去属于地方政府的公民权利:例如疏忽照管孩子;以“罪恶”的方式生活(即未婚同居);未服兵役;或出于其它政治及宗教等原因。
1850年,针对“无家可归者”的一条法律出台,其目的在于防止流浪汉增多,并保证所有人能享有公民权利。在该法律行使之前,各地区都想尽办法将“无家可归者”赶出各自的管地。为了避免村民去他乡乞讨,乡镇政府在法律的强迫下,不得不为他们提供帮助。
当代总人口与外籍居民
瑞士人口约为七百四十万。外国居民占居民总数的20%。瑞士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老人越来越多,儿童和青年越来越少。
2001年,外籍人口入籍占瑞士总人口的十分之一;但与欧洲其它国家相比,取得瑞士国籍的外国人口比例仍然比较低。在1992到2005年之间,瑞士每年入籍人数翻了三倍。2005年,四分之三的入籍外国人来自欧洲各国,其中三分之一在瑞士出生。
瑞士居民中的外籍人口比例相较高,2006年达到20.7% 。外籍人口的分布也十分不平均。欧洲国家中,只有卢森堡和列支敦士登的外籍人口比例高于瑞士。
外籍儿童比率特别高。2000年人口普查表明,25.8%的六岁以下的儿童没有瑞士国籍;在瑞士五大城市中,该比率高达45%。五分之一的儿童出生于父母至少一方是外国人的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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