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移民局对外国公民丢失护照实行新规定(图)
发布时间:2014-05-2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泰国外交部近日通知外国驻泰外交使团表示,外国公民因护照或旅行证件丢失、被盗或损坏换发新护照或旅行证,如原护照或旅行证件已获移民局签注盖章,除向移民局或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提交警察局报警单、新护照或旅行证原件以及本国驻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填写并提交“丢失或被盗护照表”和“新护照转移签章表”。
请申请补发旅行证件的中国公民按泰国移民局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表格可在中国大使馆签证大厅领取,或从泰国移民局网站www.immigration.go.th下载:英文首页左侧工具栏“downloadform”点开后第16、17项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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