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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院对移民订更高标准 不能“说谎就撤籍”

发布时间:2017-06-2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当地时间22日做出裁决,使政府更难取消外来移民已拥有的美国国籍。这项裁决可能对数以百万计移民、难民和已入籍的公民有广泛影响。

高院九位大法官一致裁定,已归化美国的公民如曾在移民表格上,对与政府当初准其入境美国的决定无关的问题撒谎或隐匿事实,不能因此剥夺其美国籍。

本案原告蒂娜•马斯伦贾克(Divna Maslenjak)因当初向美国申请庇护时,对丈夫当年在波斯尼亚战争的从军资历撒谎,被剥夺美国籍,一家四口去年10月被遣送回塞尔维亚。

特朗普政府今年接收这个案子后,采取与前总统奥巴马政府同样的立场,辩称在申请入籍程序,即使有微小的说法不实,政府都应能撤销其公民资格,可是大法官不同意这种立场。

高院的裁决为政府订定更高的标准,不能轻易以在申请入籍程序说法不实,把已入籍公民定罪。

大法官艾莉娜•凯根提出意见书说:“我们认定政府必须证明被告的非法作为对其获得公民资格扮演某种角色。”

本案的法律问题在于马斯伦贾克当初撒谎,对美国决定给予难民资格是否有实质影响。

辛辛那提联邦第六巡回上诉法庭原来裁定政府上诉,可是大法官推翻其裁决,把本案退回做进一步考虑。

上诉法庭仍可能判定马斯伦贾克失去美国籍于法有据,因为她的说词对她获准到美国有实质作用。

首席大法官罗伯兹在今年4月的口头辩论中,表示政府的立场可能使政府太容易因当事人轻微触法而剥夺其公民权。

每年约有78万人宣誓入籍美国。申请入籍程序规定当事人必须拥有“良好品格”,据实申报过去任何犯罪纪录和违法之举,包括轻微触法。如后来被认定撒谎,可能被撤销美国籍。

大法官对政府可因轻微或不相干的谎言撤销公民资格,甚至连隐匿行车超速都可能导致这种严重后果表示不安。

凯根写道,这种做法会为检察官赋予几乎无限权力,使新入籍的美国人缺乏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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